事关外卖、主播、代驾等工作劳作联系,最高法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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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罗沙、齐琪)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第42批共4件指导性事例。这是最高法初次发布新作业形状劳作争议专题指导性事例,其间针对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新作业形状劳作者的劳作联系确定问题作出回应。
假如“外卖小哥”与渠道企业签定的是承包、协作协议,或许渠道企业要求“外卖小哥”先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再签定承包、协作协议,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劳作联系?
对此,指导性事例中清晰:渠道企业或许渠道用工协作企业与劳作者缔结承包、协作协议,劳作者建议与该企业存在劳作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用工现实,归纳考虑劳作者对作业时间及作业量的自主决议程度,劳作进程受办理操控程度,劳作者是否需求恪守有关作业规矩、算法规矩、劳作纪律和奖惩方法,劳作者作业的持续性,劳作者能否决议或许改动交易价格等要素,依法作出相应确定。关于存在用工现实,构成分配性劳作办理的,应当依法确定存在劳作联系。
指导性事例一起清晰,渠道企业或许渠道用工协作企业要求劳作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定承包、协作协议,劳作者建议依据实践实行状况确定劳作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现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令,精确作出确定。关于主营业务存在转包景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用工现实和劳作办理程度,结合实践用工办理主体、劳作报酬来历等要素,依法确定劳作者与其联系最亲近的企业树立劳作联系。
跟着网络直播职业开展,网络主播与MCN组织之间的劳作争议也较为多发。指导性事例清晰,生意公司对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进程操控程度不强,从业人员无需严格恪守公司劳作办理制度,且对利益分配等事项具有较强议价权的,应当确定两边之间不存在分配性劳作办理,不存在劳作联系。
代驾司机是新作业形状劳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代驾司机与渠道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作联系的问题,指导性事例清晰:渠道企业或许渠道用工协作企业为保护渠道正常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等进行必要运营办理,但未构成分配性劳作办理的,关于劳作者提出的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作联系的建议,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撑。
最高法一起指出,指导性事例并不意味着渠道企业与网络主播、代驾司机之间肯定不能成立劳作联系,要害要看是否存在用工现实,构成分配性劳作办理。即便不构成分配性劳作办理,不能建立劳作联系,但企业进行必定劳作办理的,也应当依法依规保证劳作者的相应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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